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各级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从事消毒、医院感染控制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医院感染的现状及调查方法;

  2、物理、化学和生物消毒法,预防性、随时和终末消毒;

  3、现场消毒装备、可供选择的消毒方法、个人防护;

  4、新发传染病流行特征、预防和控制措施;

  5、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方法、评价标准;

  6、学员现场分组模拟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

  (三)培训时间:2006年8月。

  (四)培训组织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水污染健康危害应急调查处理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县级疾控中心分管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水厂和供水站有关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水污染健康危害应急调查处理技术。

  (三)培训时间:2006年9月中旬。

  (四)培训组织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空气污染健康危害应急调查处理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县级疾控中心分管领导和业务技术人员,三星级以上公共场所(酒店、宾馆、商场等)有关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空气污染健康危害应急调查处理技术。

  (三)培训时间:2006年9月、10月

  (四)培训组织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一、食源性致病菌及常见食物中毒检测方法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各市、县(市、区)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等的检测。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