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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二、三级医院急诊科、呼吸科、传染科、ICU及各级急救中心(站)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突发公共事件院前和院内急救技术。

  (三)培训时间:2006年10月上旬、中旬。

  (四)培训组织单位:省医院协会。

  三、核和辐射事故应急法规暨全省核应急医学资源调查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各市卫生局、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省和连云港市核应急辐射防护和医疗救治组全体成员。

  (二)培训内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核应急预案》等国家和省有关核与辐射应急法规及预案;部署全省核应急医学资源调查工作。

  (三)培训时间:2006年7月下旬。

  (四)培训组织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医院协会。

  四、医院疾控人员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技术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全省二、三级医院疾病控制科、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科、呼吸科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二)培训内容:

  1、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应急预案等;

  2、传染病疫情形势分析及应对策略;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

  4、急性传染病(人禽流感、非典、不明原因肺炎等)疫情报告、诊断鉴别诊断和救治;

  5、医院感染控制、医院废物管理和个人防护;

  6、急性中毒和群体损伤救治;

  7、疫苗针对传染病、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的应急处置。

  (三)培训时间:2006年8月、9月。

  (四)培训组织单位: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医院协会。

  五、急性职业中毒医疗卫生救援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医疗卫生机构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专业技术人员;高危企业职业卫生专职人员;省、市医疗救疗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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