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农民健康工程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苏卫办〔2006〕35号)
各市卫生局: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新五件实事,这是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了及时掌握各地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开展农村改厕试点工作进展,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建立农民健康工程信息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城市医务卫生人员支援农村和城市社区、对口支援、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农村改厕试点等8个方面。各地可从组织领导体系、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困难与问题等方面整理素材,形成专报信息。
二、信息报告方式。从6月份起,各市卫生局每月至少编印一期农民健康工程简报,每月10日前报省卫生厅农民健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上报简报的同时,通过电子信箱再报送一份电子文档。除编印简报外,各市、县(市、区)还可以采取其它灵活多样的方法向省报送信息。
三、信息联系人。为方便省、市间的工作联系,请各市卫生局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系人,并将信息联系人的姓名、职务、通讯方法(包括办公室电话、手机或小灵通、传真、电子邮箱等)等情况,于6月10日前报省卫生厅农民健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