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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核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核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6〕9号)


连云港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已于2005年10月装料,今年5月12日并网运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厅核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根据《省应急办关于组织省核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苏核办〔2006〕5号)精神,我厅定于今年6月组织对各单位承担的核应急准备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主要依据《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江苏省田湾核电站场外应急计划》及其《执行程序》等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请各单位对照职责和分工,对承担的核应急准备工作进行认真自查。主要包括《江苏省田湾核电站场外应急计划》及其《执行程序》的落实情况、核应急组织建设、专业队(组)培训和演练、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管理、物资器材(药品)的准备与管理等。

  三、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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