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救灾防病工作通知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6〕10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近日,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
做好2006年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6〕9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超前部署
据省气象部门预报:我省即将进入主汛期,未来我省淮北和苏南部分地区出现涝情的可能性较大;预计今年有2~3个台风正面或外围影响我省;今年夏季高温天数将比常年偏多。因此,各地要密切关注当地汛情动态,结合可能出现的灾情,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到未雨绸缪,按照《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和当地有关应急预案,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卫生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
二、完善队伍,提高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现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库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组建若干重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并做好必要的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储备。同时,要强化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医疗救援、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的各项紧急应对措施,提高实战水平和处置能力。灾害发生后,要迅速组织应急队伍赶赴灾区现场,有效开展卫生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