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签约项目的落地实施力度
按照签约项目的落地率、履约率和开工率有明显提高的要求,对2008年试验区首届投资洽谈会、广州、重庆签约的100个项目实行领导联系制度,部门通力合作,加大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力度,力争年内开工建设80个签约项目。
(二)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着力改善投资环境
1、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建立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四条禁令”和限时服务制、两次终结制、特事特办制“三项制度”。
2、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文件,结合全区实际,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3、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实行投资环境考核评价制度。
(三)加快推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1、建立组织机构,完善职能职责
建立健全全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办事机构及其职能职责,并按地委、行署的要求,抓好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地区要求,成立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组织机构,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组织保障。
2、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加快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行署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委、行署《关于加快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毕地党发〔2008〕37号)的要求,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年度实施情况考评制。
3、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
按照毕地党发〔2008〕37号文件“用3-5年时间培育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求,2009年,重点培育40户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
4、加大督促落实力度
(1)3月份召开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加快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表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掀起推动全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新高潮。
(2)全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对各县市区及毕地党发〔2008〕37号文件规定的责任单位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3)各县市区和毕地党发〔2008〕37号文件涉及的地直责任单位,要按照38条措施,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每季度向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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