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地区建设局、地区发改局、地区财政局、地区国土局。
2、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进度。下大力气彻底改变目前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滞后的局面,确保毕节市污水处理厂到2009年3月底处理能力达到5.2万吨/日以上,2010年6月底前处理能力达到6.0万吨/日以上;2009年建成投运的大方、黔西、金沙、织金和威宁县污水处理厂到2009年底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0%,2010年6月底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能力的65%以上,同时确保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浓度达到设计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建设局、地区发改局、地区财政局、地区国土局。
3、继续推进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督促现役火电机组按计划建设脱硫设施,黔北发电厂#7、#8机组、纳雍发电总厂一厂#1、#2机组的脱硫设施必须按计划在2009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新建、扩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安装脱硫设施。
责任单位:地区环保局。
4、进一步加大其他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继续通过限期治理、限期整治等手段,推动原煤开采和洗选、铁合金、轻工、建材、食品等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努力实现污染物少排放或零排放。所有洗煤厂必须于2009年实现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在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投产煤矿必须实现废水达标排放;生猪定点屠宰场、饮料和食品生产企业要完成地区下达的治理任务,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地区环保局、地区煤炭局、地区经贸局、地区商务局。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度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装备。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95号)确定的淘汰计划,制定我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并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防止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地区经贸局、地区发改局、县(市)人民政府和百里杜鹃风景区管委会。
(三)强化污染监督管理
1、全面建设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网络。毕节市污水处理厂必须确保污水在线监控装置正常运行并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同时,建设中央控制系统,确保参数的选择和历史数据的保留符合国家对污水处理厂核查的有关要求。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安排在线监控装置和建设中央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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