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苏卫传[2006]29号)
各市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了解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近日,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劳动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卫发电[2006]58号),要求近期在全国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订了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方案,组织开展本次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式
省对各市的调研工作主要采取函调形式,并将视情指派专家赴各地进行督查和指导。各市要联合开展辖区内相关内容的调研和有关表格的填写上报工作,调研具体方案见附件二。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协同工作,确保专题调研工作的顺利完成;
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成立职业病防治专题调研工作组(名单见附件一),统一指挥协调本次调研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本次调研工作顺利开展。
考虑到省安全监管系统已连续两年开展作业场所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整治,整治内容已涵盖了此次调研中涉及安监部门的内容,请各地安监部门在调研工作中尽量利用已有成果,减轻基层负担。
(二)严格执行调研工作方案,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方案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保质保量完成调研任务,按序时进度完成汇总上报工作。
本通知内容及具体方案可在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劳动厅、省总工会网站下载。
三、时间安排
为按时完成全国统一部署的调研任务,本次调研活动从6月20日开始启动,7月20日前完成调研任务及资料的上报工作。
调研报告和调研表格填写由各市卫生局、安监局、劳动保障局和总工会组成的调研组完成,并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同时报送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所(联系人:张恒东,联系电话:025-85393204(13951746661),地址:南京市迈皋桥合班村122号,邮编:210028,电子版发送到:hd-zhang@263.net),并分别报省安监局、劳动保障厅和总工会,以便统一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