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6〕25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适应我省卫生事业与医学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卫生人才培养和卫生执业准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研究出台或调整有关政策,使卫生人才培养与使用管理紧密结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经协商,决定建立“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为保证协调机制的正常运行,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成立医学教育管理协调小组和医学教育政策咨询委员会。现将《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医学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卫生人才的培养工作。
附件: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为适应我省卫生事业与医学教育发展改革的需要,加强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使卫生人才培养与使用管理紧密结合,经两厅协商研究,决定建立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主要内容如下:
一、成立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医学教育管理协调小组
1.组成人员:
组 长: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斌泰
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 郭兴华
执行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 祭彦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姜锡梅
成 员: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洪 流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丁金陵
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王 煌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处长 马 斌
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陈少军
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孙宁生
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毛庭龙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郑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