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资源整合及技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9〕33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毕节地区资源整合及技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毕节地区资源整合及技改煤矿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9年2月13日,我区织金县珠藏镇织河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织河煤矿属资源整合煤矿,黔煤办字〔2008〕1314号文公布其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这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我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差,安全投入不足,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我区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煤矿点多面广,部分煤矿安全投入得不到保障,个别保留系统存在张冠李戴、偷梁换柱、违法生产的现象。为深刻吸取这起事故教训,加大对我区整合、技改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安全监管检查力度,进一步防止保留生产系统违法生产,切实加强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依据和范围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整合技改煤矿建设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111号)中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要求和原则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对黔煤办字〔2008〕1314号及黔煤办字〔2009〕94号文件公布的我区185个整合、技改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煤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对公告保留系统名称与实际保留系统名称是否相符进行清理
对全区保留生产系统煤矿名单进行清理核对,凡公布的保留系统与实际保留生产系统不相符的,必须立即停止保留系统生产,并提请省煤管局取消其保留资格。
本项工作由地区安监局(煤矿安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清理落实。
(二)对保留系统是否符合保留要求和原则进行清理
对公告保留系统是否符合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要求和原则进行清理。对保留系统影响新系统的正常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发生较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的保留系统,一律立即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