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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清单编制指南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清单编制指南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6〕48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为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广大农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苏财社〔2006〕49号、苏卫基妇〔2006〕7号),我厅按农民健康工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组织制定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清单编制指南》(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卫生局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组织编制本地区2006年度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清单,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于2006年8月15日前报我厅疾控处备案。

  经与各市卫生局商定,现确定南京市江宁区、江阴市、铜山县、睢宁县、金坛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如皋市、赣榆县、淮安市楚州区、射阳县、高邮市、句容市、姜堰市、泗洪县等15个县(市、区)作为省卫生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联系点,以进一步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江苏省卫生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清单编制指南

  为指导各地编制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清单,细化服务项目内容,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设定的基础条件为:以县(市、区)为单位,农村常住人口设定为100万人,人口结构为年出生1万人,60岁以上老人为13万人;下辖20个乡镇,平均每个乡镇为5万人,设有1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下辖16个行政村,平均每个行政村有1000户3125人,设有1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项目

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工作量及测算标准

经费额度(元)

备注

以县为单位

以乡镇为单位

1、健康教育

1、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

全县320个村,每村每季度更新一次宣传栏,每次补助25元;

32000

1600

 

2、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教和卫生防病宣传;

全县32万农户,每户每2月发放一份宣传资料,每份补助0.25元;

480000

24000

3、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

乡镇卫生院每季度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一次健康教育指导;每学期开展一次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每次培训补助500元;

20000

1000

4、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与教育。

乡村两级卫生人员巡回到村开展育龄妇女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每村每年一次,每次补助250元;

80000

4000

2、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做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抢救;

全县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抢救每年1万人次,每人次补助20元;

200000

10000

 

2、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

全县乡村两级卫生人员2000人,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培训,每人次补助20元;

40000

2000

3、承担或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它防控工作;

全县每年处置突发事件6起,每起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补助1万元;

60000

3000

4、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重大传染病防治

1、结核病:贯彻实施《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做好可疑结核病人的初诊、转诊、报告工作,并落实病人的督导服药等管理工作;

1、设立乡镇卫生院痰检点,对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痰检,全县每年痰检3000例,每例补助15元;

45000

2250

已有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给予补助的工作项目,不再重复给予补助。

2、转诊肺结核病人,对转诊未到位者、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全县每年追踪3000例,每例补助30元;

90000

4500

3、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规范化治疗进行督导管理,全县每年督导管理800例,每例补助200元;

160000

8000

2、血吸虫病: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开展查灭螺、查治病等工作;

1、血吸虫病流行地区对历史有螺环境开展螺情调查,查螺面积2000万平方米,每万平方米补助100元;

200000

10000

1、已有血吸虫病防治专项经费给予补助的工作项目,不再重复给予补助。

2、本项目经费不含灭螺药物和查病耗材。

2、对有螺环境开展药物灭螺,灭螺面积200万平方米,每万平方米补助500元;

100000

5000

3、对血吸虫病流行村居民进行病情检查,查病2万人次,每人次补助5元;

100000

5000

3、艾滋病: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开展艾滋病防治咨询,协助做好艾滋病人抗病毒治疗与关怀救助;

1、印发入户宣传材料,覆盖全县10%农户,每户补助0.5元;

16000

800

已有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给予补助的工作项目,不再重复给予补助。

2、乡村两级卫生人员巡回到村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咨询活动,覆盖全县50%的行政村,每村补助500元;

80000

4000

3、协助县级疾控机构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调查与随访,提供治疗信息与关怀服务,全县每年5例,每例补助2000元;

10000

500

4、肠道传染病:开展霍乱、甲肝、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开设腹泻病门诊,落实腹泻病人检索和疫点、疫区处理,主动查治腹泻病人;

1、乡镇卫生院4-10月份开设腹泻病门诊,对腹泻病人进行采样检索,全县检索2000例,每例补助50元;

100000

5000

 

2、全县每年处置霍乱疫情1起,每起疫情处置补助1万元;

10000

500

3、全县每年处置其它肠道传染病疫情400起,每起疫情处置补助1000元;

400000

20000

5、急性传染病:开展乙肝、出血热、狂犬病、流感等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协助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全县每年处置其它急性传染病疫情500起,每起疫情处置补助1000元;

500000

25000

6、寄生虫病:开展疟疾、肠道蠕虫等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做好疟疾病人的正规治疗和肠道蠕虫病的查治;

1、疟疾流行地区5-10月份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全县2万人次,每人次补助5元;

100000

5000

2、疟疾流行地区每年处置疟疾疫情20起,每起疫情处置补助1000元;

20000

1000

3、开展肠道蠕虫病监测,覆盖2%人口,每人次补助10元;

200000

10000

4、妇女卫生保健

1、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

全县每年孕产妇1万人,产前检查每人5次,每次减免10元;免费提供3次产后访视,每次10元;

800000

40000

 

2、向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提供1次常见妇女病检查。

全县每年筛查1/3已婚育龄妇女,每年8万人次,每人次补助5元

400000

20000

5、儿童卫生保健

1、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向0-7岁的儿童提供省免疫规划规定的7种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加强预防接种安全管理,确保疫苗冷链设施正常运行,协助开展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和免疫接种效果监测。

为0-7岁儿童免费提供第一类计划免疫疫苗的规范化接种,按全县每年新生儿1万人,每人23针次计算,每针次补助5元;

1150000

57500

本项目经费不含计划免疫疫苗费用。

2、0-3岁儿童在首次体格检查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

为0-3岁儿童免费提供规范化的健康体检,按全县每年新生儿1万人,每人8次体检计算,每次补助5元;

400000

20000

 

6、慢性病人与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

1、充分利用健康体检、临床资料,结合主动上门服务,逐步为农民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为全县13万名60岁以上老人,建立系统的健康档案,每人补助1元;

130000

6500

 

2、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开展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建立健康档案,并随访干预;

对4万名慢性病人开展随访指导,每季度一次,每人次补助2元;

320000

16000

3、对农村精神病人进行监护指导和治疗指导,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为1000名精神病人建立档案,开展系统,每人补助100元;提供减免费治疗200人,每人补助500元;

200000

10000

4、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配备社区责任医生,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周期性体检、康复工作。

为全县15万名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提供随访上门服务,并实行系统管理,每年不少于1次,每人补助2元;

300000

15000

7、农村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1、进行食品卫生监督监测;

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全县1500家,每季度检查1次,每次补助50元;协助开展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每乡每年培训1次,每次补助500元;

310000

15500

本项目经费不含检验检测和从业人员体检费用。

2、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对农村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全县1000家,每季度检查1次,每次补助50元;协助开展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每乡每年培训1次,每次补助500元;

200000

10500

3、进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

对农村有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每乡每年培训2期,每期补助500元;

20000

1000

4、进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协助对农村饮用水卫生质量进行监督采样、送样,全县400份样本,每份水样补助50元;对水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每乡每年2期,每期补助500元;

40000

2000

8、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1、及时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

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补助网络运行维护、电话信息费3000元,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120元;

100000

5000

 

2、及时掌握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及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

每个乡镇卫生院每年补助信息收集报告费用4000元

80000

4000

3、建立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

合计

 

 

7503000

37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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