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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紧急通知
(苏卫传〔2006〕43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入夏以来,气候变化异常,气温高、湿度大,特别是近期连日高温,细菌性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极易发生。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类食源性疾患,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将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各地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当前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真部署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

  二、抓住重点,集中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形势,以可能较大范围影响群众饮食卫生安全的单位为重点,特别是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地区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卤菜经销点等重点单位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等重点地区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索证管理,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做到原料把关严格,加工流程合理,卫生设施齐全,管理措施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公告社会,以进一步提高经营单位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做好健康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各地要依法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同时,与当地新闻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开展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疾病的自我防范意识。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特别是农村人群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要做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

  四、严格食物中毒报告,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和处理。各地要按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有关要求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规范迅速组织救治和开展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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