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置演练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6〕19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当前,禽流感疫情形势严峻,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可能性客观存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专家预测,今冬明春“人禽流感病例可能急剧增加,青年感染病例病死率较高”。我省是家禽饲养大省、消费大省,周边省份已经发生禽流感疫情,我国2条候鸟迁徙路线有2条经过我省,而且我省的基层防疫基础比较薄弱。这些因素都决定了我省面临着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现实威胁。
为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提高我省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人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我厅决定在基层广泛开展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置演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卫生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我省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厅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江苏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置演练评价标准(试行)》,现予下发。该评价标准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本单位开展禽流感防治演练的评价标准,亦可作为组织培训的指导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培训演练及其评价活动,努力提高我省卫生部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能力和水平。我厅将于近期内组织专家组赴各地开展评价活动。各地在执行该标准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联系人:张寄宁,联系电话和传真:025-83620903。
特此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置演练评价标准(试行)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江苏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置演练评价标准(试行)
(模拟发热、咳嗽,有流行病学接触史的病人,初步认定为疑似病例,采用实地察看与考查,加现场提问与操作考核的方法进行应急演练评价)
评价类别 | 评价项目 | 评价标准及要求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1.基层医疗机构接诊(30分) | 1-1 预警分诊(10分) | 1-1-1 发热呼吸道门诊设置符合要求,设施与防护装备齐全,医护人员预防措施落实。 | 6 | 无发热呼吸道门诊不得分;有1项要求做不到扣2分。 |
1-1-2 对发热、咳嗽等流感样就诊病人和不明原因性肺炎病人实行预检、筛查和分诊。 | 2 | 做不到不得分;做不全扣1分。 |
1-1-3 根据病情进行必要的初步救治。 | 2 | 未做到不得分;不及时或有条件,做不全各扣1分。 |
1-2 初步流调与采样送检(6分) | 1-2-1 对发病前(一周内)流行病学接触史与发病后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询问与记录。 | 3 | 有1项未做扣1.5分(只询问无记录不得分)。 |
1-2-2 采集病人的呼吸道样本(咽、鼻拭子或含漱液)并按规定送检。 | 3 | 不能做不得分;做不好扣2分。 |
1-3 报告与转诊(10分) | 1-3-1 立即向本单位指定部门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 4 | 第1项做不到扣1分;第2项做不到扣3分。 |
1-3-2 联系急救中心(站)及接受转入患者的医疗机构。 | 4 | 有1项做不到扣2分。 |
1-3-3 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好诊治记录及转诊准备(卡与记录随病人一并转出)。 | 2 | 有1项做不到扣1分;未随病人转出不得分。 |
1-4 终末消毒(4分) | 1-4-1 病人转出后对被污染场所及物体进行终末消毒。 | 4 | 未做,不得分,做得不符合要求扣3分。 |
2.患者转运(15分) | 2-1 应急响应(8分) | 2-1-1 负责院前急救及病人转运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 1 | 联络不通畅扣1分,无法联络倒扣3分。 |
2-1-2 应急反应灵敏,转运车辆及时到达现场。 | 2 | 按准备时间、实际距离及应有车速,不及时扣2分;到达时间大于应到时间的两倍或未到达倒扣3分。 |
2-1-3 转运车辆式样、性能、人员与物品(药箱、氧气、吸引器、抢救物品、防护物品、消毒物品、污物桶、清洁袋等)配备符合要求。 | 4 | 有1项不符合扣2分。 |
2-1-4 医、驾人员穿戴好防护服出车(途中接到指令,可在到达转出医院时穿戴。穿戴时间≤3分钟,穿戴顺序正确,换鞋的处理符合要求)。 | 1 | 未做到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 |
2-2 转运病人(5分) | 2-2-1 患者上车前穿好一次性隔离衣,戴好口罩,所携生活用品用清洁袋包装好。 | 1 | 有1项做不到不得分。 |
| | 2-2-2 不允许家属上车随行。 | 1 | 做不到不得分。 |
| | 2-2-3 开车前,驾驶员通知中心调度,让接收医院做好准备。 | 1 | 未做到不得分。 |
| | 2-2-4 随车医生对运送途中及到达接收医院后的注意事项熟悉。 | 2 | 对下列注意事项有1项不熟悉或不知晓扣1分:①病情观察、处理;②呕吐物、污染物处理;③中途不随意停车;④到达后知道将病人送往何处,并要交接。 |
| 2-3 终末消毒(2分) | 2-3-1 随车人员对转运病人后的终末消毒工作流程熟悉;消毒药品、器械随车配备齐全。 | 2 | 有1项做不到扣1分。 |
3.疾控机构接报后的处理(30分) | 3-1 快速反应(8分) | 3-1-1 疫情报告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 1 | 不畅通扣1分,无法联络倒扣3分。 |
| 3-1-2 立即向接诊机构核实疫情信息,了解相关情况。 | 1 | 未做到不得分。 |
| 3-1-3 应急反应灵敏,及时到达现场。 | 2 | 按准备时间、实际距离及应有车速不及时扣2分;到达时间大于应到时间的两倍或未到达倒扣3分。 |
| 3-1-4 到达现场人员,消杀药械、采样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符合要求。 | 4 | 有1项不符合扣1分。 |
| 3-2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6分) | 3-2-1 按专用个案调查表进行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有专用调查表,调查对象、内容、方法符合要求)。 | 6 | 未带专用个案调查表不得分;调查不全面,或不完全符合要求扣2-4分。 |
| 3-3 疫点消毒(8分) | 3-3-1 对疫点和病人(疑似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与物品按肠道和呼吸道传染病要求进行(或指导进行)消毒处理,并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 6 | 消毒处理做不到扣4分,不完全符合要求扣2-3分;未做效果评价扣2分。 |
| 3-3-2 协助农业部门针对动物禽流感疫情开展消毒工作,并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 2 | 有1项做不到扣1分。 |
| 3-4 采样送检(6分) | 3-4-1 采集病例及出现症状的其它接触者标本,送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 | 2 | 有1项做不到扣1分。 |
| 3-4-2 采集标本的种类、时间,标本运送与采集时的个人防护严格按照《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进行(采样人员对上述要求熟悉,在现场能实施的要进行实际操作)。 | 4 | 有1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3-5 疫情报告(2分) | 3-5-1 将疫情信息及时上报给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与市疾控中心。 | 2 | 有1项做不到扣1分。 |
4.收治医疗机构的应急处置(25分) | 4-1 应急反应(8分) | 4-1-1 疫情信息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 1 | 联络不畅通扣1分;无法联络倒扣3分。 |
4-1-2 接到转送预警病例信息后立即向医院指定部门汇报 | 1 | 做不到不得分。 |
4-1-3 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收治病室、人员与物质准备,通知转运病人车辆停靠地点。 | 3 | 有1项做不到扣1分 |
4-1-4 安排医护人员负责与转送人员交接,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 2 | 有1项做不到扣1分。 |
4-1-5 患者到达后立即进入隔离病室,迅速完成交接。 | 1 | 有1项做不到扣1分。 |
4-2 应急处置(8分) | 4-2-1 根据病情及时救治病人。 | 2 | 未做到不得分,不及时或做不全各扣1分。 |
4-2-2 询问与核实病史(包括流行病学史),按诊疗常规进行物理、实验室与医技检查。 | 2 | 有1项未做到扣1分。 |
4-2-3 做好疫情报告,按级组织专家组会诊,排除预警或确诊病例。 | 4 | 未做到不得分。 |
4-3 诊疗要点(5分) | 4-3-1 经治医生对询问病史、辅助检查、诊断分类、鉴别诊断、治疗原则与措施、并发症及其预防等诊疗要点熟悉。 | 3 | 提问两名医生,有1名答不出扣1.5分,答不全扣0.5-1分。 |
4-3-2 收治病区护理人员对护理工作要点病区消毒措施及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熟悉。 | 2 | 提问两名护士,有1名答不出扣1分,答不全扣0.5分。 |
4-4 个人防护(4分) | 4-4-1 医护人员对整个诊治过程个人防护要求熟悉,相关物质准备充分。 | 4 | 现场察看物质准备,考核医、护人员各1名,有1名不熟悉或操作不符合要求扣2分(防护要求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