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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


  附:
食品用香精、香料分类方法

  食品用香精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分为水溶性香精、油溶性香精、调味液体香精、微胶囊粉末香精、拌和型粉末香精、乳化香精、咸味食品香精等。
  食品用香料分为天然香料〔蒸馏类、浸提类、冷榨(磨)类、其他类〕、生物技术香料类、合成香料(天然等同香料、人造香料)等三大类。而合成香料则按其官能团分为:酯类、内酯类、酸类、醇类、醛(缩醛)类、醚类、酚类、酮类、烃类、睛类、氰类和油类、杂原子类等。

  受理编号:苏卫食添证申(  ) 号

江苏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               


江苏省卫生厅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于申请江苏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申报受理的规定;
  三、生产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
  四、本申请表的内容应当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用12号字)或复印;
  五、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及相应的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六、申请单位填写完毕,按规定将申请表和所附材料送交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卫生监督所;
  七、申请表封面右上角受理编号,申请单位不填写。

申请单位

 

电话

 

详细地址

 

邮编

 

生产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申 报 生 产

食品添加剂品种

 

(可另附页)

所附材料:(请在所提供材料前的□内打“√”)

□ 1、江苏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 2、(厂区及车间)布局平面图(标注面积);

□ 3、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及流程图、操作规程;

□ 4、生产设备清单、出厂检验设备清单(附照片);

□ 5、产品质量标准或规范;

□ 6、连续3批产品的卫生学检验报告(香精、香料除外);

□ 7、产品标签(含说明书);

□ 8、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证明;

□ 9、企业承诺书;

□ 10、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等)。

□ 11、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香精、香料生产企业还要另附下列材料:

□ 1、申请的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分类名单及产品配料;

□ 2、每一类别中的一种产品连续3批产品卫生学检验报告。

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或侵权行为,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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