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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进产品的合法性和客户档案建设情况,检查医疗器械储存环境条件,查处经营无注册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生药具专项检查。

  3、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制定《河池市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进、销售及使用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4、开展疫苗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疫苗的供货渠道和运输、保管条件的控制情况,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疫苗行为。

  5、通过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来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全部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基础上开展村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来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在处方和配方环节上的合理用药水平。

  6、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定《河池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制度,特别是对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和群众反映强烈、疗效不确切的医疗器械产品等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进行重点监测。

  7、加强药品广告监督管理。发现违法广告立即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在全市开展广告药品专项检查,要求广告药品经营企业定期上报“广告药品情况登记表”。有针对性地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加大对违法广告严重、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品种的抽验。

  (三)加大对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查处,突出查处大案要案,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高压态势,把查办违法案件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1、严厉打击无证地下生产加工、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2、加大对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

  3、加强横纵向联系,积极与区内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沟通,加大对可疑品种的核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4、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善于从中发现大案要案,及时做好投诉举报后的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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