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推荐公共卫生监督专家人选的通知
(苏卫监督〔2006〕18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东南大学医学院,省人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南京军区军事医学研究所:
为促进我省公共卫生监督事业全面深入发展,有效利用我省专家资源,充分发挥全省公共卫生监督方面专家作用,及时应对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及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经研究决定,建立我省公共卫生监督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方面具有高级职称的,行政管理人员具有副研究员或正科级以上岗位满5年的;
(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的(享有政府特殊津贴、本省知名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各专业推荐人数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和省疾控中心可推荐包括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消毒产品卫生、涉水产品卫生以及职业卫生(含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卫生监督行政管理在内的专家各2-3名,其他单位可推荐上述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专家各1-2名。
三、推荐方式和要求
所在单位推荐(各市卫生局在市本级、县、区等全市范围内推荐),专家本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由推荐单位于2006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我厅卫生监督处。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邮编:210008,联系人:承明华,联系电话:025-83620509(兼传真),电子信箱:chengmh@jswst.gov.cn。
二○○六年九月六日
附件1
公共卫生监督专家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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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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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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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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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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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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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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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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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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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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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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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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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及熟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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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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