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快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建议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成立我市小企业协会,各级工商、税务、质监、公安、统计、环保等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建设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发布、信用监督和信用奖惩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的小企业信用评价服务体系,作为小企业进行各类社会融资、担保、经济交往、社会评价的有效依据,据以促进小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五是进一步优化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建议政府、银行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一要推动小企业诚信经营,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二要严格规范企业设立、兼并、破产、重组等行为,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失信企业予以曝光,并在制度和法规上让失信者承担责任,付出经济上的代价,甚至刑事上的惩罚;三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的广泛宣传,引导小企业增强现代企业知识和现代金融知识,强化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四要切实维护银行合法权益,努力解决银行“诉讼难执行难”和“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根本问题。
(二)小企业要注重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要加强信用文化建设,树立诚信意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为银行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二是要加快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理性决策水平,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三是要增强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学会科学运用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短期融资券等各种融资工具,并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融资方式,积极运用金融工具规避市场风险;四是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多渠道融资,合理分配企业资金,避免对银行贷款过度依赖。
(三)金融部门要在完善机制、大胆创新上下功夫,努力开创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与贷款工作新局面。
1.加强引导和督促工作,进一步规范小企业贷款运作。银行业监管部门一是要坚持分类指导,通过监管会谈、风险提示等方式,积极引导、支持和督促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推进“六项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农村信用社要引导其发挥自身体制上、制度管理上较为主动的优势,创造性地探索建立“六项机制”的新方式,对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着眼于其管理比较规范、制度比较健全,引导和督促其完善各项机制,强化金融产品开发、扩大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小企业贷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各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总结加以推广;三是要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努力为小企业贷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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