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分银行机构小企业贷款不良率过高,严重制约了其小企业贷款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如某国有商业银行河池分行,由于2004、2005年新拓展的小企业贷款业务不良率高达100%,被其总行划为“四类行”,小企业贷款业务被勒令停牌,推进工作无从谈起。
二、河池市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小企业自身素质偏低。一是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抑制了银行对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信心。二是小企业受人才因素的影响,技术革新、产品更新意识较弱,普遍存在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单一,业绩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三是由于多数小企业可抵押财产有限,加之集体土地产权的天然缺陷,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仍然很突出。四是有些小企业信用理念缺失,不注重自身信用记录,多头开户、多头融资现象普遍,忠诚度较差。
(二)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亟须进一步完善。由于受规模等条件限制,小企业无缘股市、债券等直接融资,银行贷款是其主要的融资渠道。但近年来,商业银行改革,战略调整,风险管理强化,信贷体制缺陷等使小企业贷款难度进一步加大。具体表现为“六个矛盾”:一是在银行集约化的信贷管理体制下,贷款审批权上收省级分行与小企业“小、急、频”的资金需求特点之间的矛盾;二是银行的信用评级、授信政策与小企业本身固有弱点的矛盾;三是银行信贷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相称的矛盾;四是银行防范“道德风险”与小企业普遍抵押、担保不足间的矛盾;五是银行“抓大放小”战略与小企业规模小,贷款数额少之间的矛盾;六是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县域机构,收缩服务范围与小企业以县域地区居多的特点之间的矛盾。
(三)良好的小企业发展社会外部环境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社会信用环境欠佳。一是企业信用意识不强。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甚至转移资产或借改制逃废银行债务。二是企业信息披露和征信建设滞后。目前尚无统一、健全、完备的企业生产经营和信用等的信息系统及相应的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银行无法获取企业的真实信息。
另一方面是,社会中介机制不健全。一是中介涉及登记、评估、担保、公证、保险等部门,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效率极低。二是中介服务层层收费,小企业难以承受。三是担保机构缺位。目前,我市的企业担保机制与担保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全市11个县(市)均未成立信用担保机构,为抵押有困难的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更是无从谈起,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小企业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