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区周边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6]140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城区周边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组织力量,共同配合,协调行动,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努力实现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二○○六年十月九日
河池市城区周边采石场综合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为了切实做好河池市城区周边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文件精神,促进河池市城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河池市城区周边采石场开采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重点、彻底清查和打击开采石灰岩矿产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进一步促进河池市城区周边石灰岩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好转。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河池市城区周边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成立河池市城区周边采石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黄贤昌 金城江区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韦善群 河池市国土局副局长
韦金湾 河池市安监局副局长
韦海梭 河池市建规委副主任
莫梦生 金城江区国土分局局长
韦艺芳 金城江区安监局局长
余现安 金城江区环保分局局长
兰巨建 金城江区建设办主任
成 员:
韦清伍 金城江区国土分局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