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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第十八组:督查组

  组 长:
  韦梦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李建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陈 斌 市政府二秘副科长

  覃乃师 市政府三秘副科级干部

  周新汉 市政府三秘副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第三十五次政府常务会议和9月8日上午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及9月11日河池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到,抓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是切实改善城区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树立河池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好人员、经费,抽调参与整治工作的人员,要从大局出发,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十七项措施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措施到位。各工作小组要根据整治的内容,制定好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明确整治目标,整治重点。在整治过程中,要加强联合执法,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把城区环境综合治理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牵头单位即组长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单位紧密配合,同心协力,精心组织,确保实现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整治目标。

  (三)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市民广泛参与。要加大城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组织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基本规范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引导全体市民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观念,讲卫生,讲文明,守秩序,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四)抓重点,点面结合,确保实效。要突出重点,加大对污染企业特别是冶炼行业的污染治理,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该关停的关停,该限期治理的必须拿出治理方案,限期治理。同时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整治和治理力度,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力争使环境污染源治理在一定时间内有较大的成效,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状况在短期内有较大的改观。

  各单位、各部门,各个工作小组必须高度重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做到每月一报,各个工作组于每月25日将本组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到市综合整治办公室(市环保局),综合整治办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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