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河池城区项目审批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和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6]152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进一步规范河池城区项目审批及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和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并及时组织力量,共同配合,协调行动,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努力实现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二○○六年十月九日
进一步规范河池城区项目审批及加强城市
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和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河池城区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和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制定此方案。
一、进一步规范河池城区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一)严格按国家产业政策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及国家1991年颁布的《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等城市发展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停止核准和审批任何对环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
(二)在河池市城区内及周边对已建成或在建的项目对其原审批材料进行复审,对原手续不完善对城市环境有有严重影响及与厂址在修编后的城市发展规划内的项目进行取缔或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建设或投产。
(三)配合相关部门对城区及周边有污染源产生的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督促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
二、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和建设
加强对德胜垃圾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建设与管理,防止二次污染源的产生。
(一)德胜垃圾处理厂项目
1.项目建设情况。2002年,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厂由金河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建设,项目总投资8787.01万元,日处理垃圾400吨,目前完成投资6399万元,已完成分拣、堆肥、污水处理和填埋场工程,由于工艺、资金及自治区发改委要求缓建等原因,焚烧工序并未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