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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工作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6〕62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353号)要求,2006年9月将在南京市浦口区、徐州市云龙区、苏州市吴中区和张家港市、淮安市金湖县、盐城市响水县的部分村(详见附件1)开展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为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调查工作任务

  乙肝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传染病之一。1979年和1992年全国开展了两次病毒性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均显示我国为乙肝病毒高感染国家,乙肝是我国许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个重要原因,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加强乙肝的预防控制工作,我国政府于1992年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并已将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积极推行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提高全程接种率。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客观评价我国目前乙肝流行趋势,了解和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人群乙肝病毒携带率和乙肝病毒感染率,分析不同地区14岁(含)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以进一步落实乙肝防治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调查工作的紧迫性、科学性和艰巨性,认真组织,按国家《2006年全国人群乙肝等有关疾病血清学调查工作手册》(培训时印发,并可从我厅网站www.jswst.gov.cn疾病控制栏目或省疾控中心网站www.jscdc.cn下载)的要求做好本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

  本次调查,每个城市监测点抽取3个乡镇/街道、每个农村监测点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街道中随机抽取1个行政村/居委会,对现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将登记人群按照15-59岁、5-14岁、1-4岁年龄组分成三个组(不满12月龄的儿童不调查),每个行政村(农村)、居委会(城市)分别调查315人、201人。采用入户调查方法,按照统一调查问卷,对每个确定的调查对象进行个案调查,并采集静脉血标本,血标本在县级疾控中心进行血清分离,并将分离后的血清分成A管、B管和血凝块管,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有关调查数据由县(市、区)疾控中心和省疾控中心分别录入相关数据库。

  二、建立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以胡晓抒副厅长为组长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同时成立调查工作技术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3)。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技术小组负责对全省调查人员和检验、采血人员和数据录入上报的培训、器材分配、技术指导、应急处理、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血清分离质量控制、抽样检查,以及标本收集和送检工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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