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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申报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江苏省医学领军型人才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申报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江苏省医学领军型人才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6〕39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地认真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战略(“135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工程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厅将继续深入实施“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战略”工程(“科教兴卫工程”)。今年我厅将启动建设10个临床医学中心和高技术平台、培养和引进30名医学领军型人才工作。

  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市、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我厅印发的《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严格把握申报条件,组织好本次申报活动,并按照申报渠道,及时上报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我厅将依据两个《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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