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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高技术平台结合国家和我省卫生科技发展和防病治病的需要,以世界科技发展的主流和前沿为目标,开展国内领先水平的自主创新研究和协作攻关,经过5年建设,成为具有国内领先、世界先进水平的实验室,为我省医学科研、防病治病提供高技术公共平台。

  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同时成为我省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学术交流基地、国内外合作研究基地,为构筑江苏卫生人才高地,完善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江苏卫生科技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章 申报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全省医疗卫生单位均可申报。

  第七条 申报条件。申报者需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并在某些领域具有全国首创或领先的防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关键技术问题,学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学科主攻方向明确、建设计划可行、5年内可以达到建设目标;

  (三)学科带头人在全国具有相当知名度,配备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勇于拼搏、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其中学科带头人每年在临床医学中心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近5年曾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承担过国家级课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项目及子项目、973计划项目及子项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及子项目等),或卫生部科研项目、江苏省科研项目、省卫生厅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国际组织的合作项目;

  (五)近5年曾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六)近5年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EI、ISTP和ISR收录期刊发表论文或会议论文15篇以上;

  (七)整体服务水准优良,设施先进,具有一定规模,核定床位数不低于100张;

  (八)管理科学有序,医疗质量高,床位周转率、疾病治愈率及各项医疗质量评估指标在省内同行中名列前茅;

  (九)依托单位按1:1以上比例配套建设经费,同时保证临床医学中心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以及必要的科研条件;

  (十)依托单位其他相关的学科(或辅助学科)群对该学科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

  (十一)申请高技术平台建设的单位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设施先进,实验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实验室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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