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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集中开展向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的通知


  考虑时间关系,我省不再单独组成全省报告团,请各市卫生局按卫生部要求组建本市报告团,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报告活动。省卫生厅直属单位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的活动。各市报告团组成人员包括近年来受到表彰的全国基层党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卫生系统国家级先进集体的代表、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南丁格尔奖获得者、人民健康好卫士(同事或家属)的代表,中宣部推出的“时代先锋”和“劳动者之歌”的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代表,全国优秀乡村医生代表,以及其他受到各级表彰的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

  此前已组织开展了先进人物事迹报告团活动的市,可以将活动作为本次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活动的一部分,适当扩充报告团组成人员后,继续开展巡回报告活动。尚未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事迹报告活动的市,要尽快按要求组成本市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团,组织培训和试讲,做好在全市开展巡回报告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市卫生局应参照省卫生厅的工作模式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与省卫生厅协调小组的联络,组织本市的巡回报告并做好全国报告团在本市的协调工作。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卫生部将组织中央新闻媒体对全国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省卫生厅也将组织省级新闻媒体对我省的报告活动进行全面报道。各市卫生局也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工作,协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报告会,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报告会。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大对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宣传报导工作,邀请地方媒体对本市的巡回报告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做好全国报告团华东分团到本市巡回报告的宣传报导工作。同时,还可以举办由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举办义诊、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进卫生系统与社会各界之间、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从而在全省掀起卫生宣传的高潮,为卫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国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报告活动结束后,各市卫生局要认真总结经验,并于11月底前将总结报送厅办公室。

  省卫生厅协调小组联系人:汤际红,联系电话(025)83620816

  附件:《卫生部关于开展向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并组织巡回报告活动的通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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