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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集中开展向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集中开展向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的通知
(苏卫办〔2006〕7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胡锦涛总书记发出的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向华益慰同志学习的号召,加强对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的宣传,卫生部将在全国开展向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并组织巡回报告活动。卫生部向各地发出了《关于开展向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并组织巡回报告活动的通知》(卫办发[2006]347号,见附件),全国报告团华东分团将于10月中旬至11月在我省进行巡回报告,为配合卫生部做好此次巡回报告活动,为我省卫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把医疗卫生行业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让人民群众放心和满意的行业,我厅决定动员和组织各地卫生部门集中开展学习宣传先进活动,在全省卫生系统掀起向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的高潮,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省卫生系统要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胡锦涛总书记号召向华益慰同志学习的重要意义,要以卫生部开展的向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的活动为契机,努力形成全系统向先进楷模学习的舆论氛围,努力营造激发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优秀品质和巨大潜能的行业氛围,努力使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做人民忠诚健康卫士的要求成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自觉意识和实际行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开展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活动作为当前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以“学习先进,做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为主题,与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与继续深入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每个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具体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学习活动,组织宣传和学习我们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为配合卫生部即将于9月-11月开展的“全国健康卫士楷模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加大对我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学习宣传力度,由省卫生厅办公室牵头,厅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医政处、基妇处等相关处室参加,成立协调工作小组,负责与全国协调办的联络,做好全国报告团在我省报告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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