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终止程序
由中毒事件响应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 事件评估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立即组织各有关方面专家,根据现场调查报告、相关资料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
6.1 初期评估
6.1.1 评估内容
毒物的种类、数量、暴露方式、途径以及范围;毒物可能威胁暴露范围内的人员数量及分布;人员伤亡情况;卫生救援资源状况;已经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6.1.2 评估结果
中毒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波及面、中毒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目前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控制效果、继续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等。评估结果除了向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还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6.2 处理过程中的评估
在中毒事件处理过程中,还应根据各类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组织专家对中毒事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
6.3 事后评估
在中毒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对事件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中毒事件涉及的毒物种类和中毒事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各个环节的经验和教训,中毒事件对社会、经济及公众心理的影响等。
6.4 信息发布与公众宣传
现场指挥部要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公众有针对性的进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安全、自救、互救以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特别是要进行毒物防护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7 保障措施
7.1 应急队伍建设
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卫生应急队伍,应急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卫生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