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天峨县库区330-355m高程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7]42号)
天峨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滩水电站天峨县库区330-355m高程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
龙滩水电站天峨县库区
330-355m高程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龙滩水电站天峨县库区330-355m高程淹没处理及移民搬迁自验工作,确保龙滩水电站顺利分期蓄水发电,根据电站建设进度计划安排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龙滩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的依据和范围
(一)验收依据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2〕42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下闸蓄水专题会议会议纪要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06〕463号);
3.中南院2006年8月编制的《红水河龙滩水电站330m高程以下广西库区淹没处理任务和验收办法》(审定本);
4.中南院2006年11月编制的《红水河龙滩水电站330-355m高程之间广西库区淹没处理任务和验收办法》;
5.中南院2003年编制的《龙滩水库375m方案广西天峨县淹没实物指标权属落实报告》(审定本);
6.中南院2006年编制的《龙滩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报告》;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补充完善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电〔2006〕208号);
8.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移民工作文件及库区移民工作实际。
(二)验收范围
天峨县库区330-355m高程所涉及的淹没影响区和移民安置区。
二、验收内容
天峨县库区330-355m高程农村移民搬迁、集镇迁建、补偿资金兑现、专项设施迁建及库底清理工作(详见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所编写的《330-355m高程之间广西库区淹没处理任务和验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