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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机关和厅直单位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

江苏省卫生厅机关和厅直单位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
(苏卫机党〔2006〕26号)


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面提高厅机关及厅直单位人员的法律素质,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关于在省级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江苏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卫生工作中心,按照建设“法治江苏”、“和谐江苏”的战略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法治实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着力提高厅机关及厅直单位人员的法律素质、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为推进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今后五年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及厅直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执法人员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医务人员依法从业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从而全面推进厅机关及厅直单位的法制建设。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省卫生改革与发展大局,坚持服务我省卫生“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

  2、坚持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内容是开展宪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从业的自觉性。

  3、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服务和医疗市场整治等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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