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我省现有的各级各类专业培训资源,合理整合,增加投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培训网络,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省卫生厅依托省人民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和省内有关高等医学院校等单位建立省级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在2007年底前,通过论证,选择1-2个基础设施、师资力量、教学和交通条件等均较为成熟的专业机构,作为省级卫生应急培训基地,至2010年建成三个省级卫生应急综合培训基地,承担省级卫生应急培训任务。在省卫生厅的支持和指导下,各市、县卫生局也要建立相应的培训基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
(四)建立保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作为重点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专项经费要列入部门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五)纳入继续教育,推进学科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列入继续教育的重点项目,对卫生应急专业岗位培训实行学分制。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对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发放“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同时要将个人参加应急培训的情况列入本人年度考核内容。
四、督导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内容,分别研究制定不同的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制定的标准,采取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内的卫生应急培训定期进行质量考核和评估。逐步形成全省卫生应急培训工作评估考核体系。为保证我省培训的质量和进度,确保实现培训目标和要求,我省将采取下列方式对培训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1、通过对学员的理论考核、技能测试,检查培训合格率;
2、通过现场演练,实验操作、评估培训前后的实际效果;
3、通过访谈和问卷了解培训需求,及时调整培训内容;
4、通过动态评估,了解教学内容和教师质量,优化培训效果;
5、重点督导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客观评定、科学反映培训的整体工作质量,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