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6〕250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9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地税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组织力量对本地区保险公司2004年以来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纳税情况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