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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6日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26日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7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5月27日14:00-16:00



  八、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11月10日至11月30日之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统称《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考生须于12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具体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通知为准。报名资格的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6.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原岗位及现岗位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统一印发的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8.城市医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根据本通知第六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各考点于12月31日前将考生提交的复印件材料报送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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