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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吊销苏州同济医院二份《医疗广告证明》的复函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吊销苏州同济医院二份《医疗广告证明》的复函
(苏中医政〔2006〕36号)
苏州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吊销苏州同济医院〈医疗广告证明〉的请示》(苏卫医〔2006〕70号)已收悉。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鉴于对苏州同济医院擅自增加医疗广告内容的行为,根据《
广告法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吊销苏州同济医院的2份《医疗广告证明》。医疗广告审批号:苏中医广证字(2006)124、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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