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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6〕76号)


各市卫生局:

  我厅于2000年制定印发《江苏省2000-2010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来,各地按照要求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慢病防制工作,不断探索适合本地的慢病预防控制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总结和评估我省前一阶段的慢病防制工作,实事求是地评价慢病防制成绩,总结推广已经取得的经验,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省慢病防制工作的开展,我厅将于年底前开展全省慢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慢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分两阶段进行:11月底前,由各市组织进行自评;12月中旬,我厅组织对部分市进行抽查评估。

  二、请各市按《江苏省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检查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附件1)要求,对本市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评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我厅疾控处。联系人:钱宁,联系电话:025-83620611,E-mail:qiann@jswst.gov.cn。

  三、我厅在各地自评的基础上,于12上旬组织考评组,对部分市进行抽查复核评估(考评组人员组成和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江苏省慢性非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检查评估方案

  一、检查评估方法
  各市根据评估方案的内容进行自评,并填写评估表报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在自评的基础上,省卫生厅将组织检查评估小组对各市慢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根据重点选择一个被查县(市)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
  检查评估组由省卫生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慢病防治专家指导组和肿瘤防治专家指导组部分专家以及省预防医学会慢病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
  三、检查和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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