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机关党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
(苏卫机党〔2006〕32号)
厅机关及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的《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刚刚闭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江苏发展处于新的历史起点、全面小康建设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大会,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江苏“两个率先”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的部署和厅党组的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现将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和省党代会精神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和省党代会精神上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对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全会作出的《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决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六全会精神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所作出的各项重大部署、加快构建和谐江苏、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奋斗目标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回顾总结了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明确了今后五年江苏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面推进全省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重大战略决策。
厅机关和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和省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