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同意聘任徐州市10名卫生监督员的批复
(苏卫监督〔2006〕30号)
徐州市卫生局:
你局《徐州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监督员聘任的请示》(徐卫请[2006]92号)收悉,根据卫生部《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你市卫生监督员的管理现状和聘任请示,经研究,同意聘任你市孙敏等10名同志为卫生监督员,聘任期三年。请你们根据《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卫生监督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法监[2002]21号)等的要求,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树立卫生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