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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卫生监督大行动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卫生监督大行动的通知
(苏卫传〔2006〕74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让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从12月下旬起,在全省统一开展代号为“卫监一号”的元旦春节食品卫生监督大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有重点地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检查方案,以米、面、油、肉、蛋及其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保健食品等节日大宗消费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及群众食品消费活动聚集地为重点区域,以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宾馆饭店为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等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同时,各地要以执行新修订的《江苏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严把食品卫生许可关,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其自律性。

  二、加大餐饮业监督检查力度,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餐饮业是食品消费的终端环节,是食品消费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监管,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各地要加大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管理、生产加工和食品贮存的卫生状况、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状况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接待能力监督,防止超负荷接待,留下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的隐患。各地要结合“禽流感”防控要求,指导餐饮单位加强畜禽及其制品采购的索证、登记工作,防止有未经检疫或来历不明畜禽制品走上餐桌。

  三、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各地要认真总结《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有关法律知识和食品卫生科普常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地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处理每一个投诉举报,并将投诉举报作为案件查处的重要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省卫生厅食品卫生投诉举报电话为:025-83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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