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法行政,强化监管
各地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意识,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专项技术准入管理规范。严格对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产前诊断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准入管理。南京市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许可证发放纳入卫生综合办证管理;苏州市发文明确各级医疗机构产前筛查的项目和范围,确保产前筛查技术服务有序开展;扬州市出台助产技术管理办法,明确一、二级医疗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基本条件,使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更具可操作性。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大多数市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执法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005年,各市将专项打击“两非”行动与妇幼卫生综合执法工作相结合,有效打击了非法执业现象。全省检查医疗保健机构3000多所,取缔非法执业机构102个。盐城等市执法检查次数多、范围广,成绩较为突出。三是爱婴医院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各地按照省统一部署,有效地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保障了广大孕产妇和婴儿的健康和安全。2005年,全省共完成2100多所爱婴医院的复核检查,有11所爱婴医院和70所爱婴乡卫生院因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等原因被取消爱婴医院称号,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
三、主要问题
几年来,各地按照省政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求,针对重点工作和难点指标,采取积极措施,使妇幼卫生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检查评估中也发现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地区政府重视不够。个别市没有建立妇幼卫生工作领导组织,没有把妇幼卫生工作列入“十五”政府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有的市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各县(市、区)要建好一所妇幼保健所的要求建设好妇幼保健机构网络,甚至将区妇幼保健所并入其它医疗卫生机构,致使妇幼保健机构网络不健全,服务能力受到削弱。
(二)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不足。按照省政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求,苏南、苏中各市以及有条件的苏南各县(市、区)须建立妇幼卫生事业专项资金,但个别市至今没有建立妇幼卫生专项资金;部分地区虽已建立妇幼卫生专项资金,但专项资金总额偏少。有些市、县(市、区)对妇幼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明显不足,影响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发展。
(三)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有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没有认真执行《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标准》,托幼机构登记注册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较低。个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未能积极发挥依法监督企业组织女职工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依法维护女职工健康权益的职能,导致妇女病普查率没有达到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