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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
(苏卫传〔2006〕76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2007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卫生部办公厅于近日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卫发电[2006]12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节日值班工作

  节日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属各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并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带班,保证信息畅通。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各地、各单位的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安排于12月30日前报送我厅应急办。

  二、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一线技术力量,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确保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要组织力量为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提供医疗卫生保障。各级急救医疗机构要加强旅游、购物人群聚集场所的院前急救工作。要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严防发生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相关法规和预案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准备。要根据《通知》精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各项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工作要求。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和指令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件,要立即按规定启动相关预案,科学、有序、有效地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

  四、做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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