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气象局应对气象条件引发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
为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问题的气象条件信息(以下简称“公共卫生气象信息”),有效预防和减轻不良气象条件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我省“两个率先”,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气象局(以下简称“双方”)决定建立共同应对不良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的合作机制。有关事项如下:
一、合作原则及工作目标
双方依据“预防为主、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措施联动、服务公众”的合作原则开展工作。工作的近期目标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向社会公众发布公共卫生气象信息提示。最终目标是建立长期、稳定、准确、及时的公共卫生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与发布机制,为公众自我防护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我省“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协调组织
双方建立应对不良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公共卫生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提示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卫生厅副厅长胡晓抒、省气象局副局长任健共同担任。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控制处、省气象局应急办公室、科技减灾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气象台的领导组成。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双方换文确定。
双方合作机制的具体工作由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控制处、省气象局应急办、科技减灾处负责牵头组织。
为实现双方合作机制,省卫生厅指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技术支撑单位,省气象局指定省气象台为技术支撑单位。技术支撑单位具体承担公共卫生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提示的相关技术研究和组织实施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若干业务工作会议。
三、合作内容
双方合作开展可能引发夏季高温中暑、冬春季一氧化碳中毒、疾病流行等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提示,主要工作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