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标准及考评办法”的通知
(苏爱卫办﹝2007﹞5号)
各市爱卫办:
农村改厕是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的农村新五件实事内容之一,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有关新农村建设及省政府关于农村改厕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的要求,有效地调动各地开展农村改厕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农村改厕工作进程。省爱卫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原《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实施方案(试行)》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将“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标准及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1、 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标准及考评办法
2、 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标准及考评办法
一、江苏省农村改厕先进县(市、区)标准
(一)组织管理
1、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将农村改厕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列入年度目标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改厕工作,解决具体问题。
2、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按序时进度拨付,并加强监管;建设、规划部门严格把关,新建农村集中居住区和新建住房同时配套无害化卫生厕所或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房配套改厕率达100%;文明、环保、建设、农林、卫生等有关部门将农村改厕列入相关创建考核内容。
3、爱卫办积极统筹协调农村改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改厕工作;制订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培训、交流、督查、验收、评比、奖励,实行档案管理。有专职改厕人员,有改厕工作经费。
(二)建设与管理
4、户厕:①改厕模式符合当地经济和农民施肥习惯;②厕址选择合理;③质量符合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要求。④农户掌握卫生户厕使用方法;⑤卫生状况符合要求,厕内清洁,化粪池密闭且管理良好。
5、公厕:中小学校、单位、公共场所公厕均为无害化卫生厕所,且卫生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