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代化、国际化教育设施--基本的、现代化的教育设施条件,如教室面积以及电脑、多媒体设备拥有及使用情况、会议室、学术厅、已有的网络设备和图书资料条件(包括电子数据库等)、后勤保障条件、管理制度等;
(4)中医药教育优势和特色的领域--简要介绍,不超过500字;
(5)外事管理制度--根据有无在□中打√或×,并列出制度名称。
2.专业条件部分:
(1)境外办学--目前有无在境外办学,境外办学所在的国家及办学机构的名称;
(2)已培养国家认可的本科或以上中医药相关专业的外籍毕业生--在空白处填入届数、人数,并在下面具体列出;
(3)连续三年举办过的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教育项目--字数不超过500字;
(4)博士授予专业--根据是否在□中打√或×;
在国外著名机构兼职的教授和专家人数及机构的名称--在空白处填入,不同的机构名称可以用顿号隔开。
(5)国际交流活动与合作项目--指近5年来主要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名称、数量、派出人次、接待人次、主要进展等(不超过500字);
(6)国际交流合作计划--描述时须简单扼要,不超过200字。
四、科研机构
1.申报单位一般应为国家级、省级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专业的科研院所;
2.基本条件部分:
(1)具备的相关设施条件--包括科研场所总面积、实验室面积、会议室面积、实验仪器设备的名称及总价值、电教设备、网络数据库拥有及使用情况、何种等级实验室、研究室、是否具有GLP等;
(2)中医药优势和特色的领域--在中医药科学研究上的优势和特色领域已经做出的成绩及发展现状,不超过500字;
(3)外事管理制度--根据有无在□中打√或×,并列出制度名称。
3.专业条件部分:
(1)填入拥有博士、博士后、有境外留学背景的人员的人数,并简要介绍其境外留学的情况,总共字数不超过300字;
(2)在中医药相关领域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获得国际专利等情况--简要介绍,字数不超过500字;
(3)与境外正规教育机构、医院和研究机构签定的合作协议及实施情况--简要说明名称、项目、协议标题、内容、各自的职责、实施情况,字数不超过300字;
(4)国际交流活动与科研合作项目--指近5年来主要的国际交流科研合作项目名称、数量、派出人次、接待人次、主要进展等(不超过500字);
(5)国际交流合作计划--描述时须简单扼要,不超过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