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沭阳县人民院更新DSA的批复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沭阳县人民院更新DSA的批复
(苏卫规财〔2007〕5号)


宿迁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沭阳县人民医院更新DSA的请示》(宿卫规财〔2006〕18号)收悉,经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同意该院更新DSA机壹台,原机作报废处置。请督促该院根据审批意见,在一年内完成对DSA装备机型的性能、价格评估和招标采购工作,逾期无效。设备安装合格后,将验收报告送我厅并申请核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特此批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