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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二00七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重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卫生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切实加强餐饮业、食堂等消费流通环节的卫生监管,做好食品流通和餐饮、食堂等消费等环节卫生许可、卫生监管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工作。继续推行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法人、学校负责人为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拟在今年第二季度召开全省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进会,总结各地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情况、交流经验,进一步推动全省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继续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合作,认真落实《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有效地预防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极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节日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四、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继续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重点对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推拿按摩和义诊等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执法,配合卫生部做好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处的力度。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检查。积极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加强与整规办、监察、公安、工商、食药监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制定会商通报制度,共同研究整治措施,积极探索医疗服务监督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公共卫生监督,做好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抽检

  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依法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章,适时制定和完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放射防护、集中式供水单位特别是县以下市政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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