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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苏爱卫〔2007〕3号)


各市、县(市、区)爱卫会,省疾控中心:

  今年4月份是全国第19个爱国卫生月和我省第11个健康教育宣传月。今年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清洁、健康、文明、和谐”,总体要求是: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围绕省第十一届党代会提出的“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要求,通过积极开展以城乡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以倡导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几件实事,大张旗鼓地纪念爱国卫生运动55周年,进一步促进各地爱国卫生的组织建设,提升各级爱国卫生办事机构的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构建乡村卫生检查员制度入手,促进农村地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全面进步。各地要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完善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的领导体系和工作网络,把有计划地建立乡村卫生检察员制度纳入市县两级爱卫会组织开展本年度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加以实施。各地要以解决当地农村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主线,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平台,以农民健康档案为基础,制定健康干预措施,培训 “行动”骨干队伍,组织开展创建省级“行动”示范县(市、区)活动。要结合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下乡”和社区卫生服务,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帮助广大农民树立健康观念,掌握重点疾病防控知识,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各县(市、区)爱卫会要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在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期间,组织各乡(镇)、村开展大规模的环境清理和综合整治活动,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认真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达到健康促进到农家的效果,同时要结合文明创建、卫生镇村创建、优美小城镇创建等活动,努力优化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健康水平。

  二、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加强城市卫生管理工作。各地要根据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普及医药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市、县(区)、街道爱国卫生组织,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协调能力,加快城市社区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各市、区爱卫会要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城市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问题,在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期间,组织机关、驻地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居民开展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要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巩固创卫成果,加大对窗口单位、“五小”行业的管理力度,对城郊结合部、河道、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完善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依法加强公共场所、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要坚持规范化管理,按照高效、低毒、安全的原则,大力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并认真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和各项卫生管理措施,提高群众性除害防病工作能力,彻底清除四害孳生繁殖场所。要以健全单位爱国卫生管理网络为切入口,认真组织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单位职工开展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并坚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驻地省、部属企业的卫生监管工作,对个别环境“脏、乱、差”现象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驻地企业单位,当地爱卫会要组织专门力量督促整改,对违反城市管理和卫生管理有关法规的,要责成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切实提高单位内部生产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单位职工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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