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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7〕10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深入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工程意见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厅将启动新一轮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和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建设28个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培养120名医学重点人才。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依据《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科和人员均可申报。

  (一)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条件:

  1、学科医学科技水平处于省内领先,达到国内先进,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学术技术梯队结构合理,人员素质好;

  3、学科带头人须在60周岁以下,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省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4、有第一负责人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和科技成果;

  5、申报重点学科必须是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近三年获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除外),核定床位不低于50张。申报医学重点实验室的,实验室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500万元。

  6、单位组织领导有力,配套措施扎实;

  (二)医学重点人才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素质,治学态度严谨,有高尚的医德医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坚实的医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有一门外语达到听说读写四会,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本专业较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已成为本部门的主要业务骨干并已作为本单位或本地区重点培养对象;

  3、截止2006年底,年龄未满4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主任医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有第一负责人的省部级(含卫生厅)及以上科研课题和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

  5、近三年中获得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前三名)、或SCI收入5篇论著(第一作者)、或承担省部级(含卫生厅)及以上重大科研课题(第一负责人)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实行网上申报,《科教兴卫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网上申报用户指南》(附件1)可在我厅卫生科技管理网上查询。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报送纸质《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书》(附件2)、《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一式10份,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各市医疗卫生单位材料由市卫生局统一报送,厅直单位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材料由单位集体报送。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10日。

  三、注意事项

  1、8个临床医学中心培育点列入“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参加医学领军人才答辩,其中专家答辩和现场考核总分在120分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18人,列入“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培养。

  2、“十五”期间的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需重新申报评审,平等参与竞争。

  3、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评审工作按照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专家答辩、入围公示、厅长办公会确认的程序进行。在同等条件下,重点学科遴选兼顾学科分布,重点人才遴选兼顾专业和地区分布。为避免重复建设,临床医学中心和培育点涵盖的学科原则上不再建设。

  4、凡申报医学重点人才原则上要参加英语水平测试(符合英语免试条件的除外),我厅将在4月份组织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的英语水平测试。英语水平测试报名表(附件4)与申报书一并上报。

  英语水平免试条件(提供原件证明):

  ▲在国外留学、进修或工作连续一年以上人员;

  ▲近三年取得托福(TOEFL)550分、雅思(IELTS)6.5分、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55分、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LPT)300分以上人员;

  ▲援疆、援藏和援外1年以上人员;

  ▲“十五”期间医学重点人才。

  5、按省物价局有关规定交纳评审费。

  6、所有附件请在我厅网站上自行下载。江苏省卫生厅网址:www.jswst.gov.cn

  联系人:蒋 玲、梁 智; 联系电话:025-83620704,83620713

  附件:

  1、《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网上申报用户指南》 (略)
  2、《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书》
  3、《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申报书》
  4、《科教兴卫工程医学重点人才英语水平测试报名表》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2:
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
申 报 书

  学 科 名 称:
  单 位 名 称:               (单位公章)
  学 科 代 码:
  学 科 主 任: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江 苏 省 卫 生 厅



  填 表 说 明

  一、主申报学科必须以三级或二级学科填报,除表12为填报协作单位(科室)相关情况外,其余项目均限填报主申报学科材料。
  二、协作单位或科室,其协作内容必须符合主申报学科的发展方向、重点,实施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促进主申报学科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表2本学科人员系指主申报学科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全部人员。
  四、表4本学科主攻方向学术技术梯队情况系指本学科从事学科主攻方向工作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五、申报书用A4纸打印,并在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0份。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名称相一致。
  六、所有课题、成果、论文、新药证书、专利证书、学会任职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表 1-1:学科简介

  概述主申报学科现状、主要技术特色及优势(限1000字内)

 


  表 1-2:学科简介

  概述本学科目前在国内同类学科中的地位,与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技术水平相比存在的主要差距(限1000字内)

 


  表 2:本学科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最后学位或 学 历

技术职务

学会任职

技术特长

(限30字内)

      
      
      
      
      
      
      
      
      
      
      
      
      
      
      
      
      

年龄结构

专业技术职务

合 计

35岁以下

35-45岁

46-55岁

56-60岁

61岁以上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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