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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2004年至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2004年至200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苏卫规财〔2007〕34号)


各市卫生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卫生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对2003年-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7]28号)精神,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4年-2006年中央和省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2004年-2006年专项资金拨付和项目执行情况,包括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执行进度情况、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等。总结分析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二、检查依据

  (一)《省补助地方卫生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卫规财[2005]139号、苏财社[2005]114号)

  (二)《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苏卫规财[2006]25号)

  (三)《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5年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等八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规财[2005]44号)

  (四)《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5年江苏省寄生虫病防治等三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规财[2005]60号、苏财社[2005]55号)

  (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5年卫生防病与血地防项目经费的通知》(苏卫规财[2005]43号、苏财社[2005]49号)

  (六)《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5年寄生虫病防治项目经费的通知》(苏卫规财[2005]61号、苏财社[2005]56号)

  (七)《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5年卫生防病专项经费的通知》(苏卫规财[2005]206号、苏财社[2005]184号)

  (八)《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6年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等八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规财[2006]29号)

  (九)《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6年江苏省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等三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规财[2006]79号、苏财社[2006]65号)

  (十)《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6年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通知》(苏卫规财[2006]30号、苏财社[2006]52号)

  (十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6年卫生防病专项经费的通知》(苏卫规财[2006]21号、苏财社[2006]64号)

  (十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6年公共卫生项目(第二批)经费的通知》(苏卫规财[2006]80号、苏财社[2006]66号)

  三、检查内容

  (一)各地区部门之间协调机制、职责分工、组织管理情况。

  (二)根据《省补助地方卫生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卫规财[2005]139号、苏财社[2005]114号)规定,有关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三)根据2004年-2006年各项管理方案的要求,有关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四)2004年-2006年各有关项目管理方案中提出的地方资金投入及落实情况。

  (五)2004年-2006年项目市专项资金拨付和下达情况。

  (六)2004年-2006年项目市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项目目标完成和执行进度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七)2004年-2006年项目市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包括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合同付款,采购品目的接收、验收、安装、使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情况。

  (八)2004年-2006年各有关项目管理方案中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导、考核工作情况。

  (九)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包括项目目标完成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资金结余情况以及财务管理情况。

  (十)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项目总结报告和项目执行情况统计报表报送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一)这次专项检查以地方自查为主,省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对部分市进行抽查。

  (二)各市按照市级项目单位不少于80%进行检查。

  (三)省将采取随机方式确定抽查单位和项目,选择部分项目进行市(地)、县和乡逐级纵向检查,抽查地区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以实地检查为主。

  (二)检查工作以重点项目为切入点。请各市按照项目内容对项目覆盖的市、县、乡进行逐级检查,保证工作时间,深入实地了解实际情况。

  (三)各市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检查文件依据,严格按照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工作。

  (四)检查过程中要团结协作,深入细致,提高效率,严格自律,努力工作。

  (五)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做好有关工作,省将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市于2007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含附件),与项目总结报告一并报送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jsswstgcc@126.com)。

  附件:2004年-2006年中央和省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卫生厅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表:
  市中央和省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统计截止时间: 单位:万元
   项  目  名  称 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资金结余资金结余原因及处理情况说明
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安排资金合计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安排资金合计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安排资金合计
2003年中央项目(2004年实施)----------
血吸虫病防治项目          
2004年中央项目(2005年实施)----------
1、艾滋病防治项目          
2、结核病防治项目          
3、血吸虫病防治项目          
4、麻风病防治项目          
5、癫痫防治项目          
6、精神病防治项目          
7、地方病防治项目          
8、计划免疫项目          
合    计          
2005年中央项目(2006年实施)----------
1、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项目          
2、农村血防改厕项目          
3、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          
4、艾滋病防治项目          
5、结核病防治项目          
6、血吸虫病防治项目          
7、地方病防治项目          
8、计划免疫项目          
   其中:乙肝防治          
9、急性传染病防治项目          
10、寄生虫病防治项目          
11、其他重点疾病防治项目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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