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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政务信息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反映的情况、思路、经验、建议应当有新意,并突出本地或本单位特点。反映问题应力求有一定深度,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三)要快速、及时地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涉及的情况、数据要有时效性和可比性。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送,必要时应连续报送。

  (四)信息应包括时间、地点、情况、问题、趋势、建议等要素。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词规范,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五)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处理,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要求办理。

  第十五条 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

  (一)凡重大及突发性事件,法律法规有时限规定的,应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并及时续报事件原因、进展、处理情况和后果。法律法规没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必须以最快的方式第一时间报送。

  (二)非突发性事件信息应当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内容的时效性。

  (三)上级部门约稿或要求专报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限报送。

  第十六条 各网络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调研。要善于从大量的信息线索中选择各级领导最为关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调研,向各级领导提供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信息。各市卫生局每季度至少向省卫生厅办公室报送一条有价值的综合调研信息。

第四章 信息报送和工作手段

  第十七条 各网络成员单位要加快信息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将信息采编、传输系统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规划,保证信息迅速、准确、安全地传递、处理和检索。

  第十八条 各网络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传输处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和信息资源,尽快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进信息资源库建设。

  第十九条 各网络成员单位通过登录“江苏卫生”网站所设“卫生信息报送系统”报送政务信息。条件暂不具备单位,可通过省卫生厅政务信息报送专用电子邮箱报送,Email地址:xx@js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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