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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转发《2007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转发《2007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2007〕28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2007年1月28日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07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苏依法〔2007〕1号),对我省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做了具体部署,现转发给你们。为全面推进全省卫生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对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控制的研究和规范。各地要加强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研究,根据卫生行政执法的实际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和规范。有重点的选择一部或几部卫生法律法规,对常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根据主观故意、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具备的客观条件等情节细化出明确、具体和可操作的执法标准。我厅今年将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调研,适当时候将召开经验交流会,出台指导意见以推动此项工作。

  2、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质量。各地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证据意识、法律意识和诉讼意识,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促进卫生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我厅今年将开展卫生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试点工作,凡是依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完整准确表达案件事实,列举事实认定的主要证据,全面阐述法律适用理由,分析当事人争论的焦点,详细说明采纳或不采纳当事人观点的理由,反映案件办理的主要程序,制作高质量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请各地结合卫生执法实际,综合考虑文书制作总体水平,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试点推行卫生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全面推行制作说理式文书,及时总结经验。我厅将适时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条件成熟时在全省全面推行卫生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

  3、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省卫生法制工作人员网络体系,各市要明确承担卫生法制工作的具体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办事人员,并充分发挥卫生法制机构的综合审查和稽查等功能。通过多种形式,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卫生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和行政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法律实际运用水平。规范完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岗前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请各地将法制机构建设情况(内容见附件2)于2007年4月30 日前反馈我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传真:025-8362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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