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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通知

  (一)内部牵制。医疗机构内部岗位的设置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二)授权审批。明确规定涉及经济事项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制度。
  (三)会计控制。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四)预算控制。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的管理,实行责任预算制度。
  (五)财产保全。建立健全财产保全控制制度,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六)风险控制。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财务风险和业务活动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七)内部报告。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八条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严格的审计监督。
  第九条 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分级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印章和密押的管理。

第三章 预算控制

  第十条 预算控制制度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程序、方法
  1、预算编制的原则
  (1)实行综合预算。医疗机构应根据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将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编制,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的各项收支。
  (2)保障基本运转。单位预算应首先保障单位的基本运转,严格按照先人员、后公用、再项目的顺序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的支出。
  2、程序
  (1)人员组成。建立由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财务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和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2)按照主管部门确定的预算编制程序组织编制医疗机构年度预算。
  3、方法
  一般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但对不同项目,也可采用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
  (二)预算的调整
  医疗机构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对预算执行有较大影响的预算调整事项须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审批办法按照当地预算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预算分析
  建立医疗机构预算分析制度。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四)预算执行绩效考评
  建立两级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一是建立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年度预算执行绩效的考评制度,二是建立医疗机构内部预算执行考评制度,提高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益和效率。

第四章 收入控制

  第十一条 收入控制制度
  (一)建立各类会计(含收费人员,下同)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管。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经办与收入稽核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三)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统一规定的票据。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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